近日,嘉兴警方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工作,查处5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
1、卢某某编造“假夫妻散伙”谣言案 2023年11月2日,网民卢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一则“假夫妻散伙”的虚假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卢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通过技术合成手段编造“假夫妻散伙”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海宁市公安局依法对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2、秦某某编造“涉外省重大交通事故”谣言案 2023年11月21日,网民秦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一则涉外省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实作品。经公安机关调查,秦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使用多个重大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拼图,“张冠李戴”臆造事故现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嘉善县公安局依法对秦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3、徐某某编造“海盐某地发生爆炸”谣言案 2023年12月27日,网民徐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一则“海盐某地发生爆炸”的虚假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徐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借近期海盐秦山工业园火灾情况编造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海盐县公安局依法对徐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4、金某编造“桐乡房屋倒塌”谣言案 2024年1月3日,网民金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桐乡房屋倒塌”的虚假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金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过技术合成故意编造桐乡某处房屋倒塌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桐乡市公安局依法对金某作出行政处罚。
5、汪某某编造“华庭电脑城持刀砍人”谣言案 2024年1月4日,网民汪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夸大事实,编造派出所回应确有持刀杀人事件发生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依法对汪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谣言信息。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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