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4-3-28 10:47 编辑
所有的人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你都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所以这个社会的体系就尤为重要。
一般正常的说来,这个社会体系要充分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的公正,因为只有严明的法纪,才是保障人们日常稳定生活的前提。其实谈起法的问题,一度让人们感觉到很困惑。不久前发生在。河北邯郸三个未成年的学生用最残忍的手段残杀了他们同班同学这个恶性的案件来说,这三个所谓的未成年人犯下的这么滔天的罪恶到底该怎么处理?按照所谓的未成年人保H法,这三个未满14岁的罪犯,很有可能会被从轻发落。但是这种从轻发落显然是有悖法律的公正严明。而且无论从哪一个角度上说,对于这种犯罪的纵容或者是宽容,也是一种犯罪,首先它是对惩恶扬善的法律的亵渎,这种以未成年人犯法不负刑事责任为借口的法律立意和基础都带有恶法的色彩。
所以这个恶性案件发生以后,民间对这个三个所谓未成年的罪犯的严厉惩处的呼声非常高。所谓民意不可违,相关的法律机构法律部门也真正的是需要认真的来面对这样一个案件。
在大家都在关注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个人有一种预感。这三个小恶魔极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到底该怎么给予严厉的惩罚,可以说是顶格的最严厉的,估计也让相关的法律部门感觉到有压力。
既然感觉到有压力,就要从根本上找原因,首先要把未成年人保H法里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宽松条件,必须要做适当的取消和调整。
日前和朋友闲聊的时候,他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当下的贪官。为什么抓不尽,而且从披露的这些贪官污吏的劣迹来看,几个亿的甚至更多的都不奇怪。他很疑惑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疯狂?
我用自己的视角来解读这个问题,我觉得很简单,就是法律太宽松。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如果数额过百万就枪毙,就无期,我相信这种大面积的贪腐一定会迅速的得到遏制。
前天看了一下前足协的那些领导的窝案的判决,从足协的主席到秘书长到竞赛部的头头脑脑,最高的8000多万,最低的也有2000多万。一个所谓的协会组织如此敛财疯狂,中国足球怎么能好拿什么好?
在足协的这一波领导层倒塌之前的那一波。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陆续出狱了。事实证明,后来的继任者根本没有汲取前任的教训,反而是变本加厉的疯狂,说实话就冲了这份疯狂,也该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很多事情你是想不明白的,有人敛财了公款十几万,可能就是十几年,掏了个鸟窝也是十几年,但是敛财了千万上亿,甚至更多居然也就给一个无期,有的甚至就给十几年的刑期,你能说这个法律是一碗水端平吗?你这个法律能让人信服吗?
也正因为这些缺乏公正的所谓法律法规的存在,才让我们这个社会看起来如此的混乱不堪。我觉得是时候应当好好的清理和研究怎么修改我们法律中这些缺乏让人信服的条文了。
就因为不杀贪官,就因为对贪官的免死,才造就了贪官们肆无忌惮的疯狂,而且表现在行行业业,说句不夸张的话,几乎是遍地开花,这样下去,你的法律谈何公信力?怎么能让人敬畏和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