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尔东 于 2025-9-8 15:40 编辑  
 
  近年来,老伴身体不好,我也奔八十了。我和老伴也就常议论死后遗体怎么办?   我一直主张,亲人活着时,应该尽心尽力尽孝心,死后记在心里就好,不必拘泥于形式。我的父母和前妻,都是在老家病故,我安排的后事,很简单,亲友们也都接受了。来青岛后,我回老家带着孩子给亲人扫墓时,很有感慨。我不能常回来,更没有在清明等扫墓时间回来,虽有愧疚,但我心里想着他们,也很自|慰。待我葬在这里,孩子们会回来看吗?何必给孩子留个难题呢。在青岛买墓地,费钱费地,也没必要。   老伴很赞同我的想法,因此,我们曾选择过海葬。   但在青大附院看过一次遗体捐献的宣传活动后,我们便有了捐献遗体的念头。觉得这是于公于私都有益的大好事。我们作为教师,死后也能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算是人生一个圆满的句号吧。   2022年底,老伴因“阳”病危,缓过来之后,我们便坦然而认真的探讨遗体捐献之事。在征得孩子们的同意与支持后,决定捐献遗体。   我们在中国红十字网上完成了捐献申请,2022年12月28号,收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   2023年9月,我们跟青岛市红十字会和青大医学院对接,9月18号收到《青岛市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和《荣誉证书》。   2023年11月15日凌晨,老伴去世。医学院接到通知,4点便把老伴遗体接走。后事一切从简了。   接受人员告知2024年3月30日,将在福州北路的“福宁园”举行“刻名”仪式,将把“朱海南”的名字刻在遗体捐献纪念墙上。我们也有了祭奠她的地方。那天,我和三家孩子都会参加的!   2023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并要求:“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加强宣传,组织开展遗体器官捐献人缅怀纪念活动,培育有利于器官捐献的社会风尚;规定患者的配偶、直系血亲等亲属曾经捐献遗体器官的,申请器官移植手术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我们做了件大好事!                             写于2024.01.12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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