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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不和解是该有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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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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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6: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8-11 06:40 编辑

    很多时候,颇有中庸之道的国人熟知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殊不知,这话很是和稀泥操蛋。

    饶人不是不可以,是看什么情形之下,是看后果如何。

    成都地铁里被诬陷T拍的小伙子小叶在事情发生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坚持为自己的清白讨公道,两度开庭,毫不退让,他凭什么要饶过诬陷他的两个女子?

    同样,武汉大学图书馆无中生有的性骚扰事件,给事主肖同学造成的身心伤害,制造这一切的极端女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愧意?这样的人可饶吗?她的汗毛都是毒刺,无时无刻不举着“女权”的保护伞为所欲为,凭什么能饶过这样的人?一个接受了高等教育,还是中共党员的女子,在这件事上展现的丑陋阴毒让人不寒而栗,典型的反社会迫害他人的性格。

    作恶者如果不付出代价,这世界谈什么公平正义?

    这两天在大连机场发生了一件事,一架从南方(据说深圳)的飞机落地之后,机舱内发生了斗殴。所谓的斗殴确切的说是几个人围攻,围殴一个女孩子。

    起因是,在飞机上,女孩身后的座位上,有一个七八岁的男孩,不停的用脚踹女孩的座椅,各种沟通都无效,且趁着上卫生间的时候,男孩还用手打掉了女孩的蓝牙耳机,女孩寻找也无果。飞机落地之后,女孩质问男孩及家人,结果引来了四五个人的围攻推搡。期间有一个家长说出了那句几乎人神共愤的话:你怎么和他一样,他还是个孩子。

    孩子是最好的护盾和挡箭牌吗?孩子就可以为所欲为的作恶多端吗?天下有千千万万个孩子,有几个这样的混球?别说家教缺失,就连基本的做人道理都没有,这是什么孩子?

    事情发酵之后,女孩得到了同机乘客的声援,对施暴者谴责。这当然不够,看到最新的消息是,女孩坚持:绝不和解。必须让构陷的人付出代价。

    这是最正确的选择。嚣张的人,就该接受该有的惩戒。

    同样,前几天发生在沈阳的某猫咖馆里,一个女子虐杀了四只幼猫,两只幼猫濒死。理由竟然是:自己的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就可以欺辱虐杀弱小,这种极端变态的人格是怎么打造出来的?

    猫咖馆的老板,为了这个公道坚持要不顾一切了,一定要让女子付出代价。女子身为国企公职人员,有着如此变态的性格,就算我们没有《动物保H法》,也完全回被以肆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被追溯。有人说,国企是一张护身符,是一份丹书铁券罩着她,那就全民关注看看这个疯狂的女子下场如何。

    不和解,死磕到底是最好的选择了。

    作恶者不付出代价,这社会谈什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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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7: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亚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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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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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7: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淮南
多行不义必自毙,非常赞同老师的鲜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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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7: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对这样原则性的问题,不赞成和解,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作恶者如果不付出代价,那必将会助长歪风邪气的嚣张,对社会将遗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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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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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8: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厦门
对作恶者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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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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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09: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廊坊
我平时很少看这类帖子,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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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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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10: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欣赏不和解是该有的选择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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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11: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淄博
当今社会有些东西说不明道不清。只有金钱能摆平。你有千条理由。你有万条证据。政策法规摆在桌面上。你有没有钱?没有人。法官不采纳。照常输官司。
支持老朋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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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11: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赞成老师观点,对作恶者不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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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1 11: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本帖最后由 碧水小舟 于 2025-8-11 13:51 编辑

今天在凤凰网看到的一条消息,也有相似之处。郑州市发生“多人烧烤店外用餐遭楼上住户泼洒不明液体,有人皮肤发红,警方介入”;浏览新闻,评论区议论纷纷,正、反二种观点针锋相对,一方同情楼上居民处境,且为数众多,为店主说话的则占少数(居民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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