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故事《失物招领》,说是捡起地面上有人丢落的一元钱被捡起充当乘坐公交的车资的过程被售票员发现所引发的事情,让我也想起当年在小学读书的一件事,至今无法忘怀。 校长室门口旁边有一个小小的“失物招领”橱窗,里面有好多被捡起交公的东西,让不慎丢失的同学认领。那天,我经过这个橱窗,看到里面有好多东西,真的好是羡慕啊。因为家里穷,这些丢失的东西我都没有,于是走进了校长室,说是里面的一支钢笔是我丢失的。校长室的一位老师走了出来,问;“是不是这支笔呀?”我说是的,原以为老师会打开这个橱窗,想不到老师接着问:“是铱金笔还是金笔呀?”我说是:“金笔”。一下子被老师戳穿了,老师打开橱窗,把笔拿出来,一看是一支金笔。我顿时被噎住了,头低了下来。老师说,大概是搞错了吧,实际上给了我台阶下,赶忙快步走开了,心里那个悔呀恨不得钻到低下去,眼泪都出来了,无脸见人。这件事只能一个人私下藏着掖着,哪敢告诉父亲?否则一顿挨骂,挨打少不了,败坏家风。 一直到工作了,一天到班组收集报表,人家叫他“博士”的师傅趁机与我说话,其中有一句:“别人的东西是别人的,千万不要当作自己的东西。”一下子让我想到小学的那段经历,说到了痛处,至今都印象深刻,我当作至理名言对待。
|